南京某高校學生柏晨川被人莫名其妙告上法庭,稱他不當得利近5萬元,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原來,柏晨川的身份證遺失後,被騙子冒用開立了銀行賬戶用於電話詐騙,被害人因警方暫時無法破案,便想了個“絕招”,將柏晨川告上法院,稱這是不當得利,要求他返還。南京鼓樓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,不當得利成立,但過錯不在柏晨川,判決柏晨川返還這筆錢,但不用他自己支付,而是從騙子已被凍結的賬戶中直接支付。南京警方提醒,身份證丟失後應儘快補辦,即使被人用於犯罪也不必擔心,警方在辦案時都會進行甄別,不會讓無辜者擔責。
  揚子晚報記者羅雙江
  輕信社保退費電話被騙近5萬
  2013年5月,於秀江在廣東接到一個電話,稱他有一筆社保金補貼沒有領取,再不領取就要過期,讓他與社保局聯繫,並給了於秀江一個所謂社保局的電話。於秀江立即撥通了對方所留的電話,接電話的女子稱自己要查詢一下,讓於秀江稍等片刻,不要掛電話。過了一會兒,對方稱,已經查過了,過了領取時間,錢被轉到財政局了,讓於秀江再打另一個電話咨詢。於秀江再次撥過去,這次接電話的是名男子,對方留了個手機號碼,讓於秀江趕緊找借記卡所屬的銀行,在自動取款機上按指示操作,不然再次過期就永遠都領不到了,於秀江聽了立即奔出去找到了相關的銀行。
  隨後,於秀江按那名男子留下的手機號碼撥了過去,併在對方指示下,在自助銀行上進行操作。對方先引導於秀江進入轉賬界面,讓於秀江按下轉賬按鍵,然後說已將於秀江的銀行卡號綁定了一個新的序列號,讓於秀江輸入這個新的序列號,於秀江輸入序列號後,按對方指示進行了一系列操作,並最終按下了“確定”按鈕,對方稱已經轉賬成功了,過一會兒就能查到了。之後,於秀江再次上自助銀行查詢,發現不但沒有錢打進來,卡上的49875元反而不見了。
  大學生身份證被騙子冒用成了被告
  於秀江驚出一身冷汗,立即向廣東當地公安機關報警。經公安部門偵查,初步確認為詐騙案。警方還發現,騙子所用賬號的開戶人名叫柏晨川,開戶行為某銀行濟寧支行,開戶時間是2013年3月16日。隨後,公安部門經過一系列程序通知開戶銀行,凍結了柏晨川名下的存款49875元。那麼,這個柏晨川到底是誰?公安部門偵查後驚訝地發現,柏晨川竟然是南京某高校2010級學生,經核對身份證號,被凍結的賬戶確實是用他的身份證開立的。警方找上門之後,柏晨川十分驚訝,他告訴警方,自己從未在濟寧開過任何賬戶,但自己的身份證於2011年11月遺失了,之後,他向公安部門申請重新辦理了身份證。經查,柏晨川所言屬實,他確實在2011年11月重新申請辦理了身份證。
  一番查證後,廣東警方認為,根據現有證據,無法證明柏晨川為犯罪嫌疑人,基本可以肯定的是,有人撿到了柏晨川的身份證後,將他的身份證用於詐騙犯罪。但這一系列行為到底是誰所為,廣東警方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,所以短期內無法鎖定具體犯罪嫌疑人,於秀江的電話詐騙案也暫時無法偵破。於秀江不甘心被騙,決定另尋他途。經過一番咨詢,於秀江想出了一個好辦法,他來到南京,將柏晨川告到了其學校所在地的鼓樓區法院。於秀江在訴狀中稱,他與柏晨川之間不存在經濟往來、柏晨川沒有根據收取其任何款項,要求法院判令柏晨川歸還不當得利人民幣49875元,並承擔訴訟費用。什麼事都沒乾,卻莫名其妙成為被告,無辜的柏晨川雖然難以接受,但還是決定走上法庭,相信法律會給自己一個公正。
  法院審理後判決從騙子賬戶直接支付
  庭審中,柏晨川明確表示,他與於秀江素不相識,兩人之間也不存在任何經濟往來關係,他本人從來沒從於秀江手裡拿到過一分錢,那筆錢跟他也毫無關係。鼓樓法院審理後認為,沒有合法根據,取得不當得利,造成他人損失的,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。於秀江根據電話指示,將人民幣49875元匯入以柏晨川名義開戶的銀行賬號內,而柏晨川認可雙方間沒有任何經濟往來關係,所以,柏晨川取得該款沒有法律根據,應認定為不當得利。
  但是,法院還認為,這起不當得利糾紛是由於他人冒用柏晨川遺失的身份證,在某銀行濟寧支行開立戶名為柏晨川的賬戶實施詐騙、於秀江誤將49875元匯入該賬戶所引發,柏晨川在該案中並無過錯,所以,於秀江要求柏晨川承擔訴訟費的訴訟請求,不予支持。已被公安部門凍結的人民幣49875元,則應返還給於秀江。據此,法院判決,柏晨川返還於秀江人民幣49875元,但是,這筆錢不用柏晨川自己親自支付,而是直接從騙子以柏晨川名義開立的賬戶中支付。
  (文中當事人系化名)
  ■延伸採訪
  銀行審查不嚴 身份證被冒用開戶
  就此案,記者採訪了南京玄武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隊副大隊長李克儉。李克儉告訴記者,按照我國身份證法的規定,除非有相關委托手續,使用身份證的必須是本人,其目的就是盡可能地杜絕身份證被他人冒用於非法用途。就此案而言,相關銀行可能存在審查不嚴的情況。
  李克儉還介紹,目前,警方在身份證辦理過程中已經要求將指紋信息整合到芯片中,市民因證件到期換領,或者因丟失被盜等情況補領辦理二代身份證,是要採集指紋的,這就為防止身份證被人盜用增加了一重保險。將來,如果有人想用撿來的身份證從事非法活動,就會因為無法通過指紋驗證而難以實現目的。
  “身份證丟了應立即到公安機關說明原因並補領新身份證,不需要特意登報聲明遺失。”李克儉提醒說,如果丟失的身份證真的被人用於犯罪,也不用擔心,因為警方在辦案過程中首要的職責就是“驗明正身”,會對嫌疑人的身份進行仔細甄別,不會輕易地把守法公民當成犯罪嫌疑人抓起來,即使出於辦案需要暫時性限制人身自由,在查明情況後也會還當事人以清白的。  (原標題:大學生莫名成被告被判還5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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